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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管理承诺 网络谣言曝光台
点位公布!事关烟花爆竹燃放!攀枝花各县区发布规定
2025-01-08 15:00:41    攀枝花新闻网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为了让市民既能享受节日的欢乐,又能确保安全,各县区发布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快来看看吧。

一、东区

(一)允许燃放的重点区域:

集中燃放区域:1.阿署达村和兴农庄旁空置区域2、3号平台。2.滨江大道(原客运中心枢纽)空地。

(二)燃放时间:

在2025年1月20日至2月12日期间燃放。

(三)特别注意事项:

禁止在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在居民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进行高声喧闹等产生社会噪音污染的活动。

二、西区

(一)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2日。

(二)禁止燃放区域及场所: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区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西区森林草原防火期辖区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以外100米范围内(城区除外)。

三、仁和区

(一)允许燃放的重点区域:

1.城区燃放区域:仁和镇莲花村B25-R21地块(铜锣湾FIC擎天府项目旁)。

2.农村燃放区域:各乡镇指定的集中燃放区域以及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

(二)燃放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月12日期间燃放。

(三)特别注意事项:

禁止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在居民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进行高声喧闹等产生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活动。

四、米易县

(一)限放区域:

除禁放区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

(二)县城周边集中燃放区域:

市民可在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东站广场(不含火车东站站前广场)、水塘村高阳桥西侧空地区域进行集中燃放。

(三)燃放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月12日(元宵节)期间

(四)米易县城区划定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起柳溪桥南沿S465省道至华森苑;南起华森苑经高阳路至米易县第二小学;西起米易县第二小学经凤凰大道、大坪北路、迎宾大道、盐米路至梅溪谷湿地公园;北起梅溪谷湿地公园、岐黄养生大院、米易县高速公路出口经三桥(含海棠蓝湾)至柳溪桥南范围以内区域;县城规划区域内其他新建、在建楼盘。

五、盐边县

(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及品种:

1.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及其边缘外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居民住宅区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未取得燃放专业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禁止燃放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A、B级)。

4.居民住宅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禁止燃放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魔术弹、加特林等)、小礼花类、架子烟花、组合烟花等高空类个人燃放类C、D级烟花爆竹产品。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

2.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

3.文物保护单位;

4.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

5.商场、影剧院、歌舞厅以及车站、码头、公园、旅游场所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

6.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烟花爆竹虽美丽

切记安全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