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第十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
国际科技博览会
将于2025年9月26日至30日在绵阳举办
为确保其顺利举行
9月22日
绵阳市公安局发布3个通告
涉及治安管理、临时交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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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都很重要
赶紧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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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第十三届科博会期间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通告
第十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将于2025年9月26日至30日在绵阳会展中心举办,为维护第十三届科博会治安秩序,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025年9月25日至30日,公安机关将对九洲体育馆、会展中心区域进行治安管制,实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敬请观展的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遵守场内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安检,严禁携带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无人机、各类液体饮料、包裹等违禁物品进入。严禁在科博会现场及周边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二、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科博会期间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第十三届科博会是展示绵阳科技城发展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重大机遇,事关绵阳未来发展,维护好第十三届科博会召开期间的治安秩序是广大市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报警电话:110。
四、本通告有效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30日。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2025年9月22日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第十三届科博会期间城区部分道路
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十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于2025年9月26日至30日在绵阳会展中心举办。为确保科博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科博会期间对城区部分区域、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9月25日至30日,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商品混泥土运输车通行,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建成区的货运车辆,允许在当日23时至次日6时通行。
二、2025年9月26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车、专项作业车从G5京昆高速进出绵阳南收费站,请选择其它收费站通行。
三、科博会期间,确需进入会展管控区域(绵兴路创新大道路口至永惠路口、飞云大道磨家路口至永惠路口)车辆凭证通行,出租车、公交车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其它事项
(一)科博会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城区部分路段,九洲体育馆、会展中心及周边道路根据现场人流、车流实际情况,对相关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请广大驾乘人员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交通指引和提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自觉接受交警的指挥,为科博会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本通告有效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30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特此通告。
2025年9月22日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第十三届科博会期间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第十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期间会展中心、九洲体育馆区域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科博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一)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二)模型航空器,也称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三)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是指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起飞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过10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8千米/小时,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设备,全程可以依靠人工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二、管控区域
以九洲体育馆(N31°27' 19' ,E104°37' 7' )为中心,半径1公里(含)以内空域。
三、管控时段
2025年9月26日0时2025年9月30日24时。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上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涉及活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须经第十三届科博会安全保卫指挥部同意并报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
(二)科博会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