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就是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现统一称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一、参保对象 德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加。 二、缴费标准 180元/人•年 三、缴费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6年2月28日 四、办理方式 (一)参保单位(单位参保人员) 有单位管理的在职及退休参保人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组织参保、统一申报,于2026年2月28日前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及相关手续,并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二)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 请及时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办理登记后,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费: 1.自主缴费渠道 ①“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左下角“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缴费”模块,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②“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右下角“医保服务”-“医保缴费”-“缴费”模块,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③微信:打开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缴费”模块,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银行代扣 已签订代扣协议办理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应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因余额不足造成代扣失败未能成功办理参保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非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 (不含单建统筹人员) 1.已签订医保个人账户代扣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协议的:应确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系统将会自动扣除;因余额不足造成代扣失败未能成功办理参保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未签订代扣协议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人员 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单建统筹人员及因余额不足或错过税务代扣时限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 1.上述由个人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的业务,均可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1)本人办: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委托他人代办:携带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 2.参保缴费时间到2026年2月28日截止,请在缴费期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按时参保缴费后,享受职工大额医补待遇时间从保险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初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中断参保后又续保的,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保险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可享受的待遇 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待遇。 在待遇享受期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供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甲类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定项目、高值药品、单行支付药品费用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 六、查询是否成功参保 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选择“服务”—“医保个人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查询2026年缴费情况,险种类型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起始费款所属期为“202601”,截止费款所属期为“202612”,缴费状态为“足额缴纳”,即为2026年度缴费成功。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德阳市市本级:0838-2505542 0838-2201635 旌阳区:0838-2250821 罗江区:0838-3909998 广汉市:0838-5225856 什邡市:0838-6730521 绵竹市:0838-6901306 中江县:0838-7251712 税务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