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举报的食品安全线索查实立案,就能一次性拿到100元至200元奖励!
近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项惠民新规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施行。
《办法》最大亮点就是推行立案即奖、免申即享、十日兑现,大幅简化奖励申领流程,不用举报人准备一大堆申请材料。只要线索查实立案,负责办案的市场监管部门,会在立案决定作出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评定与发放。
《办法》建立“两阶段”奖励机制。举报线索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的,提供基础线索、对立案起到基础作用,一次性奖励100元;如果提供关键证据线索,有力推动案件立案,一次性奖励200元。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员举报且查证属实,奖励标准直接上浮50%。
案件办结后,如果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还可以按《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给予结案奖励,实现“立案即奖、结案再奖”。

食品生产经营
奖励覆盖范围很广,该《办法》聚焦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网络食品交易、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领域,一共明确28类可以给予举报奖励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线索。
想要拿到这笔奖励,还需要满足6个基础条件:举报案件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报人实名举报或是隐名举报但监管部门可以核实身份;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违法线索;相关违法行为此前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同一条线索没有领取过其他奖励;线索查证属实并且立案查处。
同时,《办法》也划定了不予奖励的情形。具有法定监督报告和义务人员的举报、刻意制造违法事实再举报、非法手段取证举报,还有“知假买假”反复索赔或反复举报同类标签广告用语、未造成实际危害等情况的,不予奖励。
《办法》还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食品安全隐患上报奖励机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员工主动上报隐患。内部人员指企业在岗职工;相关知情人员包含近一年内离职员工、和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人员,这类人群举报,奖励标准更高。

全国12315平台
举报人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15平台、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官方新媒体账号、信函、传真、现场来访等多种渠道提交线索。监管部门会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个人身份、举报内容、奖励信息全程保密。
提醒大家,在收到监管部门告知可申领奖励的通知起60日内,要提交奖励申领意愿,附上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内部知情人举报,还应当提供劳动雇佣等相关证明材料;隐名举报人申领奖励,按照对应规定办理即可。(记者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