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解决我省创业投资发展中的堵点、卡点,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21条措施,惠及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个人及科技创新企业等主体,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个人等提供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服务,为科技创新企业等被投企业提供投后赋能、落地服务保障及投、贷、保、担联动资金支持。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若干措施》针对
募资端、投资端、管理端、退出端
提出了一揽子措施
一起来了解↓
针对募资端:
开展资本入川行动,缓解“募资难”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基金让利—国资基金微利—市场化基金盈利”原则,完善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让利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支持四川省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会同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宜宾市等经济体量较大市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优化各级国资联动决策机制,提高出资决策效率,鼓励共享使用尽职调查信息。
支持保险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在川设立或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争取全国社保基金加大对我省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力度,配套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川落地。
图据视觉中国
针对投资端:
拓宽线上线下对接路径,缓解“接不上”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搭建创业投资机构与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对接平台,发掘投资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效率。
同时,一方面打造线上对接平台,依托四川省“科创通”线上平台,做好创业投资基金信息发布、项目发布、投资对接等线上服务。
另一方面,建立线下对接机制,依托“创投天府·周周见”常态化投融资路演、“天府科金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路演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下对接。
图据视觉中国
针对管理端:
设定投资损失容忍率,缓解“不敢投”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对于投资种子期企业或未来产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提高至8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建立容错机制,在投资损失容忍率范围内的,对基金管理人和国有出资人按尽职免责原则处理。建立投资行为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未规范履行决策流程、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当发生触及负面清单情形时方启动追责程序。
针对退出端:
简化退出流程,缓解“退出难”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将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与并购渠道,搭建省内外上市公司与被投企业的并购对接平台。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确需延长的可放宽至不超过15年。
还将出台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份额转让管理办法,简化退出流程。
图据视觉中国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