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截至2018年5月7日,60辆道路运输车辆超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四川省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已被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不得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