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分3个阶段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查处在职教师兼职授课 课上不讲课外讲行为

2018-05-16 15:40:4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5月14日,泸州市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召开,对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和任务。

会议从5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治理行动重点工作。

办学资质方面,清理查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实行亮证办学。

办学条件方面,明晰办学场所、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是否能满足当前培训层次、培训规模要求。

安全管理方面,重点督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三防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教师队伍方面,清查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等行为;查处在职教师兼职授课、课上不讲课外讲、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等行为。

教育教学方面,清查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承办、协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以及将校外培训机构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

此外,部署会还要求由各区县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摸清情况、集中整治,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一年,分为3个阶段进行:6月18日前为建立台账阶段,出台工作方案,对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摸排情况向社会公开;12月底前为集中整改治理阶段,严格审核分析,逐一进行整改落实;2019年6月底前为专项督促检查阶段,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经验,形成常态化。

会议强调,要压实区县、乡镇和学校的责任,按照“安全”“规范”的总体要求,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全面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全面对标整改,全面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迅速遏制当前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培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张瑞波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程海英

编辑:白玉菡

审核: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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