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三大举措强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018-06-21 16:55:31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处在意识形态领域最前端,首位责任尤其重大。为强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德阳市罗江区创新实施三大举措,进一步强调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注重意识形态工作成果运用,推动形成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良好格局。

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区委重点工作单独考核

按照用意识形态总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思路,罗江区大胆突破,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研讨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区委重点工作单项考核,由区委宣传部代区委执行考核。重点考核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阵地管理、队伍建设、考核问责四大方面,不断强化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和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了目标管理“指挥棒”的作用,全面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将意识形态工作体现在干部提拔重用全过程

严格落实《罗江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干部提拔任用或者重用前,将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纳入考察谈话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理论知识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内容,在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前,由区委宣传部签署对拟提拔干部在日常意识形态领域履职和表现方面的意见。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区评先选优标准之一

在全区党委序列评先选优工作中或是向中央省市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由罗江区委宣传部出具该单位或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及相关表现的鉴评意见,对涉及相关部门或个人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以致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罗江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中规定的十三种追责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列入评先选优和推荐范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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