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喜讯传来,
近日,
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四川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6721万元》
南充共获13119万元
阆中市共获3323万元
其中包括:
一、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932万元)
南充市110万元(其中:阆中市40万元,仪陇30万元,营山4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精准使用资金。
二、中央和省级扶贫发展资金(361168万元)
南充市13009万元(其中:高坪区653万元,嘉陵区902万元,顺庆区305万元,南部县673万元,营山县3807万元,蓬安县694万元,仪陇县2128万元,阆中市3283万元,西充县564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如此激动人心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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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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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