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同意,近日,省委巡视组陆续向36个县(市、区)及所在市委反馈了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就抓好巡视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4月上旬至7月上旬,省委12个巡视组分别对双流区、旌阳区、丹棱县、芦山县、沐川县、高县、合江县、沿滩区、通江县、华蓥市、营山县等36个县(市、区)开展了集中巡视。
发现被巡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执行污染防治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党建工作责任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扶贫攻坚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彻底。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正视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动真碰硬、真改实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报告整改情况。(代尊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