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力度。
《通知》要求
在今年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梳理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

对于情况属实的,由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的,将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目前,我市九部门正联合开展广元市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处置违法违规网站。

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严格电商领域专利行政保护,加大打击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工作力度。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专项行动还将以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源自:广元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