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定十六条措施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

2018-08-19 08:34:02   成都商报

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成都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规范企业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

《措施》围绕“完善药品产业政策、构建医药产业生态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三方面,共制定了十六条措施。

在生产质量监督方面,《措施》明确将强化生产源头管控,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规范企业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要求企业对药品原辅料变更、生产工艺调整等进行充分验证。并对高风险企业和品种实施重点监管,按照“双随机”原则和药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飞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成都商报记者 尹沁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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