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中江:司法扶贫 为民搭建“暖心桥”

2018-09-07 11:25:25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自脱贫攻坚冲锋号吹响以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敦促子女赡养、落实法律援助等活动,把法治‘基因’植入贫困群众心中,不断夯实脱贫攻坚法治基石,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说起司法扶贫开展的工作,中江县司法局局长朱国志说。

“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年轻人进城务工、定居的越来越多,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年人,其中单独老人户占了较大的比例,他们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被认定为贫困户。”说起农村贫困老人的现状,中江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陈晨说,“脱贫攻坚不能免除子女对丧失劳动力父母的赡养义务,子女不能因为父母被纳入贫困户而规避赡养义务。”

针对这一问题,在中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中江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引导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与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赡养承诺书。”陈晨介绍,如果贫困户的子女有能力赡养却不愿赡养,要对其子女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引导无效的,在贫困户愿意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程序追索赡养费。同时引导村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作为,充分化解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的家庭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司法干预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据统计,今年以来,在中江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全县各乡镇已有682户878人贫困群众与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或承诺书。同时,为了激励贫困户子女尽到赡养义务,我县还针对2018年脱贫户出台了子女赡养到户奖补政策,对尽到赡养义务的,奖补资金按子女赡养费总额的15%、最高不超过600元/人•年发放。

“我们通过宣讲赡养奖补政策,从道德、法律等层面对我村残疾贫困户李某川夫妇的子女进行引导和劝导。经过协调,李某川的两个女儿签订了赡养协议,同意每人每月给付父母400元的赡养金。”说起子女赡养协议签订的实效,永丰乡柏杨村人民调解员李廷很是认可。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突发性事件等难以处理的,中江县司法局通过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贫困户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朱国志介绍说。

清河乡春雷村贫困户王某华,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对方推卸责任,不原意协商解决问题。今年3月,王某华同家人前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援助中心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安排龙台法律服务所所长杨明金给予援助。通过杨明金的援助,法院判决对方给予王某华赔偿金6万余元,但对方不愿意履行法院判决。通过法院调查了解,杨明金得知对方在某金融机构存款3万余元,立即申请法院予以冻结并按程序予以执行。

“如果余下的赔偿款不能全部到位,我们还会为王某华代写申请法院执行的文书,充分保障王某华的权益。”杨明金对于这个案件考虑得比较周全。“我没有读什么书,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没钱打官司。感谢援助中心的帮助,感谢党委政府的关心,如果没有这么好的政策,这个事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王某华高兴地说。

“感谢你们给我讨回了公道。”6月22日,在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65岁的李晓华(化名)一手拉着四川铁剑蓝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刘小红的手,一手将写有“法助残疾病人,心系贫困群众”的锦旗递了过去。李晓华是中江县青市乡板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平时靠在县城拉三轮维持生活。今年3月11日,李晓华搭载醉酒的钟某并与其在途中发生争执,被钟某打伤住院,仅医疗费就用去1.3万元。尽管钟某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但在民事赔偿方面多次调解均未成功。万般无奈之下,李晓华年过七旬的姐姐找到了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天,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就作出了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援助律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调查取证、代写文书、参与庭审,为其据理力争。6月15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钟某赔偿李晓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11件。“建立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这是县司法局扶贫专项政策的一部分。”朱国志说,中江县在22个扶贫专项方案外,新增了司法扶贫专项政策,在全省全市尚属首次。

“实现法律援助和精准扶贫无缝对接,让贫困户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朱国志说,“司法扶贫,任重道远,但我们一直会努力。”

伍钱森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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