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2018-09-29 13:16:1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原则同意《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30)》。批复提出,要强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定位,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保护泸州优秀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弘扬优良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承宋代城市格局,保留长江上游蜀南山水文化名城特色,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 

批复要求,要构建合理的保护体系,泸州历史文化名城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16.06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34.7公顷)、沙湾历史文化街区(7.53公顷)、宜民古街历史文化街区(11.97公顷)及和丰老街历史文化街区(11.71公顷)的保护。 

批复强调,要合理疏解历史城区功能,促进新城发展,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传承发展。以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名胜和自然风光等为依托,做好文化遗产展示和旅游线路组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编辑:彭宛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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