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医院获悉,为了确保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该院决定实行新的《住院患者探视(陪伴)制度》,从10月15日起,到省医院探视住院患者需要按时段、持探视证。(记者 刘佩佩)
具体为:
1.周一到周五上午7:30-11:00为查房时间,谢绝探视,此段时间每位患者原则上留陪伴1人。
2. 探视时间内每床每次原则上不超过2人,探视人员须服从医护人员及保安管理。
3. 为防止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患有呼吸道、肠道等接触性传播疾病者谢绝探视。
4. 有精神疾病和酗酒人员请勿探视。
5. 非探视时间,如需办理出入院手续或其他事情,家属接到通知后可凭探视证进入病房。
6. 新生儿室、母婴区、传染病房及各类监护病房,按病房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探视。
7.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时,探视证回收。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