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好了 四川这13个市州获激励资金

2018-10-26 11:06:55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今年1-9月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省有13个市(州)同时获得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和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这13个市州分别是: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巴中、眉山、资阳、甘孜、凉山。

据悉,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有奖有罚,攀枝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阿坝6市(州)未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攀枝花、绵阳、宜宾、雅安4市未完成PM2.5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分别扣收目标任务激励资金375.00万元,扣罚地方财政资金375.0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我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形势仍不乐观。1—9月,绵阳市连续8个月、南充市连续7个月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攀枝花市连续7个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广安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5%,攀枝花、绵阳、宜宾、雅安4市未完成PM2.5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自贡、攀枝花、绵阳、南充、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甘孜9市(州)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其中达州市下降8个百分点;全省有9市NO2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中遂宁市上升幅度达21.6%。

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进入秋冬季,各地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常态化管控目标,加大统筹力度,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以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认真梳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大气环境问题,快速整改、严防反弹。未持续改善或未完成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的市(州),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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