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
根据通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组成人员
组 长:
杨洪波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代永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
于会文 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
郑超英 科技厅一级巡视员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姚正奇 司法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杨治雄 国土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李岳东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樊 晟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 华 水利厅副厅长
张 强 农业厅副厅长
宾军宜 林业厅副厅长
来 建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任立新 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厅,由李岳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