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官网获悉,成都拟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调整对象为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调整标准为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5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市)县民政部门每半年对孤儿家庭探访一次,探访巡查覆盖面达到50%;乡镇(街道)至少每半年对孤儿家庭探访一次,探访巡查覆盖面达到100%;探访巡查内容涵盖孤儿身份审核、生活费发放等内容,并建立探访巡查档案。要加强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定专人负责孤儿信息录入,新增对象要及时核定,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核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发放对象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一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编辑:彭宛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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