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全省推进返乡下乡创业暨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会议在内江召开,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返乡下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记者在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从强化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供交通便利、方便证照办理、改善居住条件、确保子女就学等十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向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就业服务
利用招聘会、四川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应用程序等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用工信息服务。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作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加强技能培训
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依托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及机构,开展定向、定岗、订单等技能培训;结合新经济新业态和区域人文特点, 开展各具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开展在线培训。组织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农民工及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提供交通便利
强化农民工外出务工往返的交通便捷服务,春运前后组织开通农民工专列 (专车)。大力实施春运 “暖冬行动”,开设农民工购票服务窗口,设立便捷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车辆检修、茶水供应、应急药品供给、道路救援等服务。
方便证照办理
协调省外公安机关,开展川籍农民工身份证、出国 (境)证件异地办理等业务。各地在春节前后应开辟 “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证件和各类证明办理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落户政策,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
改善居住条件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各地将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供应给农民工。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问题。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提高农民工 依法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确保子女就学
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省内流入地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畅通随迁子女入学便捷通道,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和驻外办事处协调省外有关部门,帮助安排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按时就近入学。
此外,“十六条”还在做好健康服务、丰富文化生活、优化社保服务、保障工资支付、注重维权救助、加大创业扶持、关爱留守人员、落实关怀慰问、倡导志愿服务、开展表扬激励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编辑:彭宛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