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涛、廖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2018-12-03 10:21:37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王涛、廖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8〕181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王涛、廖弦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眉府〔2018〕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王涛,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眉山市仁寿县人,生前系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所长;廖弦,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眉山市仁寿县人,生前系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机关工勤人员(辅警)。2018年8月6日,王涛、廖弦两名同志在执法过程中英勇无畏、冲锋在前,为保护现场群众的生命安全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政府评定王涛、廖弦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