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渠县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渠县经济发展……”在西区万兴广场上,一幅幅法治宣传标语格外醒目。县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司法局、渠江镇、天星镇等60多个乡镇和部门的宣传员们齐聚一起,参加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12月2日开始启动,为期七天。主要通过开展集中宣传、赠送法律书籍、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宪法知识进校园、法律顾问进村等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参与度。本次宣传活动发放《宪法》等法治宣传册2万余份,普法年画、宣传单等普法资料10万余份,宣传展板10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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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曾作出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赵辉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邹辉
编辑:彭宛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