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工作现场会在遂宁召开,尧斯丹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今年,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我省按照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遂宁市、巴中市、古蔺县、西充县、叙州区开展了风险保障金试点工作,采取“政银担”合作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目前, 6个市、县地区银行为371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民营企业提供了3亿元以上贷款,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普遍在6.5%左右。此次试点,一是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探索了路子,二是改善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困境,撬动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极大的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领导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下一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政策引导,抓好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从一个方面解决农业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推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使用要聚焦产业发展,选好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重点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向“10+3”产业体系、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个方向倾斜。
会议要求,要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服务,健全贷款风险补偿体系,坚持市县为主体,自行确定总体规模;坚持规范运行,自行确定合作模式;坚持公平公正,自行确定金融机构。
会议明确,今年起至2022年,省级财政将对设立补偿金500万以上的市县,按35%的标准进行奖补,市、县级最高分别奖补2000万、1000万。到2022年,全省市县贷款风险补偿金总规模达50亿元以上,撬动银行新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500亿元以上,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投入1500亿元—20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