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经四川省政府批准,从2018年12月10日起,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已启用新式行政执法证。
▲新式行政执法证
依据四川省司法厅网站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经省政府批准,从2018年12月10日起,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将启用新式行政执法证。
原行政执法证(含委托行政执法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使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 陈柳行
图据四川省司法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