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今年四川两会“热词”。我省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好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如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常委、省统筹城乡研究会会长罗友平。
四川发布:15日政协全体会上,您作为18 位发言委员之一,就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作了精辟发言。请您先讲一下两者的辩证关系,谢谢!
罗友平: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辩证统一、互为支撑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要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同时将乡村振兴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不竭动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18年,四川城镇化率5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6个百分点,在各省(市)排名第24位左右,与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6位不相匹配,新型城镇化“刚需”强劲,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省将呈现乡村振兴高效推进与新型城镇高质量发展共赢新格局。
四川发布: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发展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何应对措施?
罗友平:目前我省在城镇化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划特色差异性不足、城乡融合力度不够、小城镇带动性不强等。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需要在城镇化背景下认真思考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首先,着眼城镇化发展趋势,完善我省乡村振兴规划。要探索“三个打破”:打破现有行政和经济区划,打破传统的集镇功能定位,打破小散乱的空间布局,以现代农业产业为基础,突出规模化、特色化、实现集聚集约发展。
第二,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更好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深化农村行政体制改革,探索乡镇机构改革,减少乡镇设置,深化简政放权,转变管治思维,推动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改革,通过立法等途径,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完善各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引导更多城市资本流向农村。
第三,统筹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布局,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参考现代城市功能,推动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动建立以城带乡、均衡发展的基础教育发展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乡土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我省城镇化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快特色小城镇发展,扶持发展一批吸纳人口多、基础功能完善的中心城镇。完善政策保障,为特色城镇建设提供税收、土地流转、人才引进、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营造宽松环境。完善乡镇人才激励政策,配强用好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和专业技术性人才。加快完善通信、物流等配套设施,改善营商环境,增强集纳发展能力,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因地制宜推进新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总之,应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川网集团省两会报道组记者 余东 周俐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