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日前,四川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 18:00 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关于服务内容,《意见》提出,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 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 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此外,《意见》强调,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