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得有道理——339天府熊猫塔烟花秀活动的法律“批判”

2019-02-20 16:38:00   “泰和泰律师”微信公众号

339电视塔的烟花已经烟消云散,像“花椒颗颗”一样的吃瓜群众也早作鸟兽散,历经艰辛在午夜前回到家中,今天在办公室、车间、电瓶车上继续自己的营生。

烟花易冷,是句歌词也是句真理。

昨晚的朋友圈炸了锅,今天又归于平静。人们骂烟花只持续了五分钟,这个新闻的热度也将很快逝去。作为昨晚最晚才恋恋不舍从楼顶下去的一个吃瓜群众之一,同时作为一个法律人,从昨晚开始就一直想写篇文章来“吐吐槽”。

吃瓜群众骂得最多的就是嫌烟花突突的时间“太短了”,说好的一小时,结果只有5分钟。像极了爱情,像极了前男友,像极了这个那个……网上的评论充满了少儿不宜,也充满了成都人惯有的淡定幽默。细想下来,其实,短得有道理!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领导们的一贯追求。所以,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更加美好的元宵佳节,地方政府在电视塔举办元宵节光电烟花秀活动。初衷就该得到一个大大的赞。

然而,然而,然而主办方低估了成都人民喜欢看热闹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作风。连我那一向鄙视看热闹的医生大姐,也在下午临时说要来我家看烟花,因为我家在楼顶。昨晚随手拍的几张烟花照因视野好,被同事趣称买了个“烟景房”。

(图/来源网络)

随着“花椒颗颗”越积越多,有被挤成花椒面的危险;交通瘫痪的街道也越来越多,地铁也越来越难于控制。安全隐患、群体性事件苗头也似乎越来越显现。就在19:40分左右,现场传出消息说烟花没有了,大家散了吧。瞬间,愕然写满所有像向日葵一样张望塔顶的人们脸上。

烟花千万条,安全第一条。2004年2月5日,北京密云发生元宵节灯会踩踏事件,37死37伤;2014年12月31日晚,上海市外滩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这些新年发生的灾难至今让人细思极恐。

梳理多起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基本都是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颁布12年了,虽然对这种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事后追责都很严,但生命无法重生,损失难以承受。那才真的是燃放不规范,亲人泪两行。

(图/来源网络)

所以,烟花冷得正是时候。如果等到意外发生,到时人们对绚烂烟花早已兴趣全无,一定会满腔悲愤地指责为什么过度营销,为什么不限流量,为什么不中止燃放?把谁谁谁拉出去枪毙!好在,这些都没有机会发生。

如果是中止燃放的,我理解和敬重做出中止燃放决策的人。人人都不喜欢让人扫兴的人,做一个让人扫兴的人也确实讨人嫌,何况是扫了上百万人的兴,扫了大家过年最后疯狂的兴。但,在生命面前,在秩序面前,在大义面前,绚烂烟花真的就是过眼云烟。

这个决策,让我们看到行政比例原则的一次生动实践和鲜活案例。所谓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则着眼于法益的均衡,以保障、维护和发展公民权益为最终归宿,是行政权力行使的一项重要原则。

我们都希望烟花燃放的时间更长一点,更绚烂美丽一点,但生命和秩序才是更该排在前位的。所以,短是有道理的。意犹未尽,可以蓄芳待来年。也许不用来年,70周年国庆不就是个好日子吗?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文/尹晓东律师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府法务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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