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消费者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项目出炉!保健品垫底

2019-03-14 14:4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019年3月上旬,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组织开展了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2018年主要实物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的满意度评价较去年调查结果均有下降。

主要实物性消费中保健品满意度最低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8年8类主要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为73.85分,其中,“家电”“手机”“生活日用品”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排前三位,“服装”“药品”“保健品”排后三位,评价得分最高与最低相差27.89分(详见表1)。

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对8类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为73.28分,较农村受访者(74.96分)低1.68分。具体来看,“家电”“手机”“汽车及零配件”等3类商品评价得分城镇略高于农村,其余5类商品满意度评价得分农村均高于城镇,其中,农村受访者对“保健品”的评价得分明显高于城镇10.03分。

结合去年调查结果看,“保健品”的满意度得分依然排在8类商品的最后一位;8类主要实物性消费质量满意度评价得分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保健品”质量评价得分明显下降8.01分,其余7类商品得分下降在2.07—5.25分之间。

以上结果可以看出,保健品质量问题依然严峻,监管有待加强;同时,在目前市场上保健品消费乱象较多的情况下,城乡群众对保健品质量的评价有如此大的反差,值得引起重点关注。

表1: 2018年与2017年主要实物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得分对比

(按2018年消费者满意度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主要服务性消费中快递物流最令人满意

受访者对2018年9类主要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平均得分为75.81分,其中,“快递物流服务”“公共交通服务”“住宿服务”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排前三位,“旅游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医疗服务”排后三位,评价得分最高与最低相差11.24分(详见表2)。分城乡看,9类主要服务的农村受访者满意度评价均高于城镇受访者。

结合去年调查结果看,9类主要服务型消费质量满意度评价得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通信和网络服务” “金融保险服务”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6.88和5.13分。在“通信和网络服务”方面,调查过程中,受访者反映,虽然政府要求“提速降费”,但运营商实际操作中通过不限量但限速等方式打擦边球,让消费者没有明显体会到实惠的情况较多。

表2:2018年与2017年主要服务性消费质量的满意度评价得分对比

(按2018年消费者满意度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据了解,本次调查是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结合云服务平台网络调查(通过互联网平台推送问卷,由调查对象自行选择填答的调查方式,该调查方式推送的调查问卷链接具有唯一性,只能回答一次,访问成功后,链接立即失效,有效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的方式进行,访问对象为全省21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抽样根据四川人口分布情况进行设计,具体采用分层二阶段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全省共计完成样本量2400个。受访者中,农村居民占34.2%,城镇居民占65.8%,性别、年龄、学历等各项分布情况合理,调查样本代表性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编辑:彭宛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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