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规定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

2019-03-29 17:15:00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四川日前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

《规定》明确,“地方名贵特产”是指四川本地出产的,具有地域性、稀缺性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高档茶叶、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严禁领导干部有以下行为:

(一)本人参与地方名贵特产经营活动;

(二)纵容、默许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地方名贵特产经营活动;

(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地方名贵特产经营权提供便利;

(四)违规公款购买消费地方名贵特产;

(五)违规收受、赠送地方名贵特产;

(六)其他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行为。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在每年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参与地方名贵特产经营活动;对本规定施行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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