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这一份保单,就为我们节约了流动资金1000万元。”成都蓉欧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高兴地说。原来,该企业凭“关税保证保险”保单在成都海关开通了汇总征税业务,首次享受到此项政策红利。今天,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成都海关共接收试点保险公司传输的“关税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共计61份,涉及担保金额共计17.42亿元,涉及企业56家。
据成都海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决定扩大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意可凭关税保证保险保单办理汇总征税业务。
资料图 成都海关
据了解,关税保证保险是税收担保制度的创新之举。由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在货物通关时可享受海关给予的“先通关后征税”便利的保证保险。企业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进口货物税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约定向海关赔偿企业应缴的海关税款及其滞纳金。除了失信企业之外,其他任何类型、任何规模的企业均可办理该业务。
“相比以往银行保函和保证金模式,关税保证保险具备三个特点:一是办理手续简单,不需要占用企业大量资金,节约企业资金成本,二是实现了保险公司和海关的电子联网,从申请开始最快3天取得保单,节约时间成本;三是适合面临融资难压力,对通关时效要求较高,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但又不希望占用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质押的企业使用。”成都海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3家保险公司取得了出具关税保证保险保单的资格,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成都海关提醒广大企业,目前,保证金、银行保函和关税保证保险三种担保方式均可用于汇总征税,企业在申办汇总征税业务时,可对比三种担保方式各自的特点,选取最适合的担保方式,从而享受到最大的政策红利。(记者 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