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19日,达州市召开《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也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巴遗址遗迹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达州有80多处先秦以前的巴遗址,其中包含全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两处巴遗址──罗家坝遗址和城坝遗址。目前,这两处巴遗址,均被纳入国家“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
近年来,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成果。2018年10月在成都举行的第二届中国考古学大会上,渠县城坝遗址项目获得田野考古奖一等奖,并在今年初再次获得2018年中国考古新发现6项入选项。
2018年初,达州市出台《达州市推进全国巴文化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达州建成全国巴文化“考古发掘中心、遗址保护示范中心、研究中心、展示中心、旅游中心”。
《条例》共27条,含总则、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法律责任四大部分,界定了巴遗址遗迹范围,即达州市行政区域内以罗家坝遗址和城坝遗址为代表的先秦时期巴国及历代与巴人有关的文化遗址,并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巴遗址遗迹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领导。
按照《条例》规定,在巴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建坟、建窑、取土、采砂(石)等改变遗址遗迹环境、地形地貌现状的活动;禁止擅自采集遗存文物;禁止建设与遗址遗迹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工程;禁止倾倒或者堆放废弃物、排放污染物等破坏遗址遗迹环境风貌的行为;禁止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拆除保护标识和界桩;禁止出现在遗址遗迹景观、保护标识和界桩上涂污、刻划、张贴和攀登等危害、破坏遗址遗迹的行为。
《条例》规定,如违反上述条例规定将受到相应罚款处理。在巴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建设与遗址遗迹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