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9〕87号
省林草局:
你局《关于调整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川林〔2019〕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你局上报方案对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调整后,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保持不变,面积仍为348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由5799.5公顷调整为4899.5公顷,缓冲区面积由6003.8公顷调整为487.3公顷,实验区面积由22996.7公顷调整为29413.2公顷。
二、请你局按照调整后的功能区,组织相关地方完成四川剑阁西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标桩定界工作,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区内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