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会上还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宽容不纵容 2018年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确保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45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4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经检察机关帮教,全省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重新回归社会。
双向保护 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利益并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保护和综合救助。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为192名未成年被害人通知落实法律援助,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为42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被害阴影,重扬生活风帆;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被害人身体康复、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
多维度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作为,推广“亲职教育”制度,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助力学校法治教育。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438次,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5693所,覆盖347.87万名师生家长,学校覆盖率超过90%。与2016年相比,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下降了16.8%,涉罪未成年人数下降了10%,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总量的比例由3.68%下降到2.89%,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吕佳)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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