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成都航空发布的《关于退还支线机型民航发展基金的公告》中获悉,凡在今年4月1日及以后购买ARJ21-700机型执行的航班机票,且已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旅客,现在可以向成都航空公司申请全额退还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受理时间截止今年12月20日。
为什么要退还钱?
成都航空介绍,根据《关于调整民航支线机型的通知》(民航规(2019)16号文)和《关于做好民航支线机型调整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2019年04月1日零时(含)及以后购买ARJ21-700机型执行的航班将免收民航发展基金。对已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旅客,可以向成都航空公司申请全额退还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
据记者了解,根据民航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对支线机型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支线机型由原来的7种扩大到13种,ARJ21-700、CRJ-900等主力支线飞机被纳入支线机型范围,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而为鼓励航空公司使用支线飞机执飞,促进支线航空发展,现行民航发展基金政策规定对MA60等7种机型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乘坐此类机型的旅客免缴民航发展基金。随着航空运输市场和飞机制造业发展,为更好地发挥财经政策的引导作用,此次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对支线机型进行了调整。这意味着更多乘坐支线飞机的旅客不用再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今年4月9日,民航局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支线机型调整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旅客于今年4月1日(含)以后购买支线飞机执飞航班的机票将不再交纳民航发展基金,已缴纳的旅客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额退还。
民航发展基金取代了过去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和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由政府征收。其征收对象为旅客和航空公司。
旅客缴纳标准原则上为国内航线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每人次90元,其中免征旅客包括持外交护照出境的旅客、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的儿童以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
民航支线机型范围
飞机型号型别
ARJ21-700
ARJ21-700
新舟60系列
Y7-100、Y7H-500、Y7-200A、MA60、MA600
CRJ系列
CL-600-2B19(Regional Jet Series 100)、
CL-600-2C10(Regional Jet Series 700,701 and 702)、
CL-600-2D24(Regional Jet Series 900)
DHC-8-400系列
DHC-8-400、DHC-8-401、DHC-8-402
ERJ145系列
EMB145ER、EMB145LR、EMB145MP
ATR系列
ATR42-300、ATR42-320、ATR72-101、ATR72-102、ATR72-201、ATR72-202、ATR72-211、ATR72-212、ATR72-212A
Dornier 328系列
Dornier 328-300
Y12系列
Y12II、Y12IV、Y12E
DHC-6系列
DHC-6 Series 400
Cessna208系列
Cessna208、Cessna208B
PC-12系列
PC-12、PC-12/45、PC-12/47、PC-12/47E
B300系列
B300、B300C、1900D
Kodiak 100
Kodiak 100
如何申请退钱呢?
成都航空称,此次退费对象为:今年4月1日零时(含)及以后购买ARJ-700机型机票并已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旅客。
具体退费流程为:
1.旅客须前往成都航空司官方网站(https://www.cdal.com.cn)下载并填写《退款申请书》。
2.旅客将填写好的《退款申请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退款专用邮箱EU66668888@cdal.com.cn
3.成都航空公司完成资料审核后将分批退款至旅客账户。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956028或028-66668888。
具体涉及哪些航班?
为了让旅客清楚哪些航线航班适用退费范围,成都航空专门公布了ARJ21机型执飞航线航班。也就是说,凡在今年4月1日零时(含)及以后购买ARJ-700机型执飞这些航班机票,并且已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旅客,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向成都航空申请退还民航发展基金。(记者 杨富 供图 成都航空)
ARJ21机型执飞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