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6月11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在法院审判法庭和学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两起毒品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天,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邀请宜宾学院近百名大学生到庭旁听庭审。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其居住的翠屏区衣服街出租房内,以烫吸的方式与吸毒人员周某一起吸食毒品冰毒4次、与吸毒人员曹某一起吸食毒品冰毒5次。被告人张某将出租房的钥匙交给吸毒人员周某后,周某到被告人张某承租房内吸食毒品冰毒1次。法院依法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与此同时,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在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厅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并联合翠屏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开展“拒绝毒品·护航青春”禁毒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吸引了该校400余名大中学生参加。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告人陈某在郑某处购买毒品冰毒后,以100元约0.2克、200元约0.5克的价格销售给卢某,收到卢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毒资600元。2018年12月31日,被告人陈某收到卢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毒资200元后,在翠屏区某街道交付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从卢某身上搜查出毒品冰毒0.27克。法院依法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案的0.27克冰毒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判后释法,宣讲禁毒法律法规,教育警示在校大中学遵法守法、远离毒品,切莫以身试法。
一幅幅生动的禁毒展板,一场庄严的庭审过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让两所学校的师生零距离感受了毒品的危害。“感谢法院提供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近距离接触庭审过程,认识了毒品犯罪,知道了毒品的危害,感受到了法律无处不在,一定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积极参与禁毒宣传,让更多人知晓毒品危害。”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017级电子4班学生侯强说道。
今年以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禁毒一堂课”法治讲座进校园及机关、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旁听毒品案件庭审等禁毒主题活动20余次,多角度、多层次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传授毒品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辖区内的大学生及中小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远离毒品的侵害,自觉抵制毒品犯罪。
面对毒品犯罪新态势,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并将毒品犯罪案件按照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加大对隐蔽性、新类型毒品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剔除社会毒瘤。“去年,在审理一起被告人零口供的网络贩毒案中,我院建议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补充提取电子证据后成功审结该案,被告人曾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效打击了毒贩的嚣张气焰。”翠屏区法院新闻发言人说道。
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案件62件,判处罪犯7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
彭屏 周燕 四川发布记者 江艾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