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泸州市开展“清废行动”

2019-06-26 15:12: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日前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5月底,泸州市全面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简称“清废行动2019”)。

此次“清废行动2019”以全市长江干流、支流、重点湖泊和滩涂、湿地及沟、渠、涵洞等区域2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为重点,扩大至全域范围。

按照统一部署,“清废行动”将分阶段进行,从2019年6月起,开展自查自纠和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核查;2019年11月底前,所有立查立改的问题必须完成整改,部级、省级挂牌督办问题要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公开;2020年2月底前,完成交办问题整改;2020年3月,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突出问题点位开展核查;2020年5月,生态环境部对各市(州)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截至6月25日,泸州市共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疑似问题点位9个(均为卫星影像疑似问题点位),涉及泸州市3个区县(龙马潭区1个, 纳溪区3个,泸县5个)。目前,3个区县已对9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在APP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核实率为100%。

泸州市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通过“排查一批、交办一批、督办一批、整改一批、公开一批”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到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进一步压实各区县及相关园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督查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景平 四川发客户端布记者 程海英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