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2019-07-01 11:4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日上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据了解,《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厅长刘欣就《条例》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主要措施作了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作讲话。

《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据刘欣介绍,《条例》分9章、共60条,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目标,从管理体制、政务服务、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法治环境、协同发展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使自贸试验区建设有章可循、改革创新于法有据。

《条例》有哪些特点?

一是与外商投资法紧密衔接。《条例》力求把握外商投资法价值导向,规定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鼓励改革创新。《条例》规定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全面创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在科学考评基础上的免责问责机制。

三是体现改革成果。《条例》及时总结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过程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重要成果,将“多式联运一单制”“行政审批小时清单制”“推进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等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改革成果在条文中加以体现。

四是营造法治环境。《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和标准;支持仲裁服务业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是实施协同开放。《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互联互通,加强制度对接,开展产业协同,打造多元化合作平台。《条例》还创新拓展适用范围,规定省政府确定的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参照适用本条例。

《条例》将如何贯彻落实?

据介绍,《条例》是四川自贸试验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商务厅(四川自贸办)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责,重点从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改革创新攻坚、持续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贯彻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冠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具有非常重要与特殊的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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