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我省今年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进展情况如何?7月25日,省社保局副局长李光辉在省人社厅召开的2019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了详细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对降低社保费率明确了具体政策、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我省迅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于4月24日下发了《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川办发〔2019〕27号),明确了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含金量高,对全省企业和参保人员降费减负效果明显: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由原国家规定的20%降低至16%,相较我省之前已实施的阶段性降至19%政策,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降幅达15.8%;二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较此前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降19.6%左右。同时我们争取国家同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逐年过渡至60%比例;三是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按此要求,全省21个市(州)均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6个市(州)基金结余情况符合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经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省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91.38亿元。1-4月,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减负33.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减负13.6亿元、工伤保险减负3.8亿元、失业保险减负16.0亿元。5-6月,全面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低费基政策累计减负57.9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负47.52亿元,工伤保险减负2.07亿元,失业保险减负8.39亿元。
李光辉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做好降费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开展日常工作情况调度,督促各地抓好社会保险降费具体经办工作,确保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同时,多措并举保证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消除市(州)执行降费政策的后顾之忧。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