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以来,德阳黄河新区和城北片区多次发生车内物品被盗案件。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刚(男,30岁,遂宁人),破获多起盗窃车内物品案件。
7月21日,住在德阳市区汾河路某小区的冯先生一早起来准备开车外出,结果发现自己的奥迪A3小汽车被人砸坏玻璃,车内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价值6000余元。旌阳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7月22日,民警又相继接到辖区居民张先生、唐女士的报案,都是私家小汽车被人以砸车窗玻璃的方式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其中,张先生放在车内的现金和一批高档香烟被盗,损失近11000元,唐女士车内没有贵重物品失窃,犯罪嫌疑人顺手将车内一个行车记录仪拆走。经初步调查,民警判断这些车辆都是在7月21日晚被人砸坏车窗进入车内盗窃的。
随即,专案组成立。民警对辖区近期发生的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逐一梳理,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逐一分析排查。7月25日,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视频分析,将城北派出所辖区发生的盗窃车内物品案件与7月初发生在黄河新区的多起案件串并,发现了一名戴鸭舌帽、口罩、白手套的男子。视频显示这些盗窃车内物品案件发生时,该男子在案发现场或附近出现。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带着口罩、手套作案,民警一时无法对其身份进一步确认。7月28日,刑侦技术部门传来消息,经认真分析比对,7月3日发生在黄河新区某小区的一起盗窃车内物品案件现场提取的一枚血迹,确认为遂宁人刘某刚的,而“口罩男”也恰好在这起案件现场出现,种种迹象表明刘某刚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在相关部门支持下,迅速查明:刘某刚,男,30岁,遂宁人,2008年因盗窃被遂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又因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6年刑满释放。为尽快抓捕嫌疑人、查明案情,专案组派出民警奔赴遂宁开展工作。7月31日,民警在遂宁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查获了刘某刚的落脚点。民警立即组织抓捕,在遂宁城区一个小旅馆内将正在睡觉的刘某刚成功抓获归案,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手电筒和长柄改锥、部分被盗现金。
经审讯,刘某刚2016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长期流窜于遂宁、德阳、绵阳等周边地区,靠盗窃为生。今年7月初,刘某刚流窜到德阳城区,在黄河新区一带游逛。7月3日深夜,在一个小区附近,他拿着手电筒挨个窥视停在路边的私家小汽车,然后采取用长柄改锥破坏车窗玻璃进入车内盗窃的方式,盗窃车主放在车内的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在盗窃中,刘某刚的左手被玻璃划伤。7月21日晚,刘某刚再次乘坐高铁经成都流窜到德阳,当晚就在城北片区寻找作案目标并盗窃了3辆小汽车内的现金、电脑等财物。7月22日一早乘车返回了遂宁,将电脑、行车记录仪等低价变卖。
刘某刚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每次作案都有意避开监控,带着鸭舌帽、口罩和手套,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法网却已悄然张开。
目前,刘某刚已被旌阳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在此,民警提醒广大车主,私家车应尽量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场所,车内一定不要放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以免带来财物损失。
吴伟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