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5)日上午10:00,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发布会聚焦民生事业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四川省是农民工大省,有1300多万农民工在省内城镇务工,占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的1/3。为此,四川开展了“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行动成效如何?四川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孔燕回答了记者问题。
“农民工群体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没有固定住所,居住条件差,无法享受居民住房保障同等待遇。”孔燕提到,我省始终把服务保障农民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来抓,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努力让农民工在城市住得好,增强住房获得感、城市归属感。
我省在2013年率先在全国提出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每年拿出可分配公租房的30%,定向分配给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的一半。2015年,省政府出台意见将“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住房保障政策上逐渐消除户籍差别。六年来,全省共向农民工提供了公租房10万余套,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了公租房租赁补贴,约有30万农民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
值得强调的是,四川的农民工住房保障的对象是指含农民工在内,稳定就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即“新市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被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各地将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供应给农民工,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