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重型货车尾气排放管控,9月18日,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僰王山镇岔路口开展柴油机动车尾气抽测,共抽测车辆30余台,其中1台不合格。

此次监测采用便携式机动车尾气自动检测设备,现场即可显示实时检测数值。该设备采用“自由加速法”方式对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排放测定,按照GB 3847-2018规定,所测得的光吸收系数值若大于1.32 m-1,就属于尾气排放超标。

今年以来,兴文县共抽测柴油机动车534台,其中不合格55台,县交警大队现场处罚共10700元。兴文县将继续开展柴油机动车尾气抽测,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力度。
彭伟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江艾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