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市了!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今日启动

2019-09-26 18:08: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9月26日上午,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成都隆重举行。启动仪式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四川省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联系省领导、省政协钟勉副主席出席启动仪式,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王善成巡视员共同为四川用能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重庆等部分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四川省省级有关部门、21个市(州)发展改革委、首批纳入用能权交易范围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支撑机构负责人等,共约300人参加启动仪式。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四川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各项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十三五”前三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6%,以能源消费年均2.82%的增速,支撑了GDP年均7.97%的增速,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为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持续推动了经济社会低碳转型,释放了绿色低碳发展活力。

同时,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没有根本性改变。当前,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支持四川建设天府新区、自贸试验区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规划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这一系列历史性机遇交汇叠加,将释放出促进我省发展的强劲动能,将带动能耗总量持续刚性增长。因此,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节能降耗难以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节能降耗的内生动力。

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四川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地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领能源发展变革新趋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要制定出台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将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纳入省委深改委年度重点改革任务。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四川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建立了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用能权交易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实施方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交易规则、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方审核指南、重点行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核算方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定了首批纳入用能权交易范围的钢铁、水泥、造纸三大行业110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状况第三方核查,建设完成用能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系统开户工作,分配下达了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度预分配用能权指标。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用能权交易已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保障,科学合理的配额分配制度,高效公平的市场交易机制,权威易操作的核查体系和公正严厉的监督管理手段;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交易体系,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四川用能权交易市场启动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四川用能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这对四川节能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通过开展用能权交易,加快构建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将四川省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推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新动能。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以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委省政府对用能权交易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省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交易体系,为用能权交易提供安全、稳定的支撑系统和平台基础;进一步拓展交易产品范围,研究扩大纳入行业和企业范围,将节能量交易纳入补充交易产品,适度活跃用能权交易市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能源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西部地区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相关概念:

用能权,是指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的前提下,用能单位经核发或交易取得、允许其使用或投入生产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权益。

用能权有偿使用,是指用能单位按规定通过用能权交易机构有偿获得用能权指标的行为。用能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获得的用能权指标拥有使用、转让和获取收益等权利。

用能权交易,是指用能单位及其他交易主体通过省用能权交易机构进行用能权指标交易的行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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