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1月14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正式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这场庭审在珙县第一高级中学开庭,让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与该校百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

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指控被告人李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的起诉书,并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环环相扣,依法规范有序。
经合议庭评议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扣押的毒品甲基苯丙胺0.34克、作案手机两部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完毕后,法官结合本案对旁听师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了学生们的防范毒品意识和法律意识。
观看完整个庭审流程的高二七班学生王亚钒对此感到很震撼,他说:“通过这次庭审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公正、庭审的权威,给我很大震撼,讲座给我们普及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深刻了解到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合格的中学生。”

据珙县法院副院长王秋林介绍,此次庭审进校园,就是想通过案件的审判,给同学们做一次打击毒品犯罪的宣传,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以及我们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让同学们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健康成长。
记者 余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江艾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