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感谢法官,感谢司法局,这笔司法救助金使我们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日前,中江县玉兴镇某村贫困户王某、曾某某对中江县司法局的帮助感激不已,并亲自为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送去锦旗“执行真心助脱贫 司法救助暖人心”表示致谢。
在中江县司法局的多方奔走援助下,2019年12月1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王某予以30万元司法救助。12月16日,中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刘沛伟深夜到其家中办理授权委托书。2016年3月9日,中江县玉兴镇某村村民曾某、王某在北京市大兴区公交站台候车时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在北京住院的医疗费共计57万元,仅获得40万元赔偿金,欠帐10多万。通过治疗,王某仍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评定为一级残疾。这突如其来的事故,使曾某、王某夫妇一下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这使得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王某回家后,被评为贫困户,经济上靠农村低保、残疾补助和长子在外打工接济,次子还在读高中一年级,家庭情况非常贫穷。
2019年4月15日,中江县司法局在脱贫攻坚走访时获知此事,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指派专人负责。“从法律层面上已无法进行有效帮扶,但可以为其依法申请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中江司法局局长朱国志说。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击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
2019年5月20日,中江县司法局特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刘沛伟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申请工作。当时正值夏天,天气炎热,身上的衣服常被汗水浸湿,刘沛伟每天往返于酒店、北京大兴区政法委、大兴区法院之间好几趟,没少跑弯路,有时常常要等几个小时,才能见到法官。刘沛伟没有泄气,他更多想到的是自己身上的担子,早一点为王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通过十多天的努力,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承办执行法官、分管副院长及大兴区政法委表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按最高标准给与司法救助。
同时,为便于申请后续工作的跟进,刘沛伟又同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联系,当地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中心专人负责王某申请司法救助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让王某获得司法救助金,解决王某一家当前面临的经济困难。
近年来,中江县司法局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主动为他们向有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中江司法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共向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肖开丰 顾朝辉 刘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