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月终生禁驾名单公布: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占比最多

2019-12-25 11:0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1月份全省共有66名驾驶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从违法行为上看,有4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被终生禁驾,22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从年龄段分布看,最大年龄67岁,最小年龄18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遵法守规的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李轶寒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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