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就入医保!谈判成功的97个药品来川了

2019-12-27 08:28:00   四川观察

一片药从5.62元砍到4.36元,前段时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灵魂砍价让很多人印象深刻。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的97个药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也意味着,从明年起,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将在四川真正落地,四川的民众可以真正享受到药品谈判带来的低价用药福利。

那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降价幅度如何?落地四川又有哪些亮点新举措呢?为此,记者专访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汪凯,为大家进行解读。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降价幅度如何?

汪凯:这次国家谈判成功的97种药品,多为近年来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到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风湿免疫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谈判的价格平均降幅为60.7%,其中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治疗的用药,降幅平均在65%左右。

落地四川有哪些亮点新举措?

汪凯:一是开展分类管理, 实行单行支付。什么是单行支付呢?就是把国家谈判药品当中,价格比较贵,用药人群比较特定,用药资金比较明确的一些药品,单独拿出来进行管理,实行更加方便快捷的支付政策和报销政策。目前,我们省共有61个谈判药品纳入了单行支付管理。

二是明确报销水平,确保待遇的公平性。我们把单行支付的药品,在报销的政策上,不分门诊住院,不计起付线,直接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那么同时明确了要逐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实际支付比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实际比例要达到70%和60%。个人使用一年最高可以达10万元。

三是双通道供药报销,提升药品的可及性。鉴于谈判药品价格昂贵,具有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等特征,且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采购昂贵药品的积极性不高,我省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定点药店提供谈判药品供应和费用结算服务,对参保人员使用和报销谈判药品实行定点药店、定点治疗医疗机构的“双通道”制度。定点药店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费用结算、药事指导、送药上门服务,受到了参保人员的广泛的欢迎。据统计,全省共有谈判药品供药药企10余家,药店50余家,提供的药品供应和报销服务占1/3以上。下一步将根据参保人员的需要和新增单行支付药品的情况,进一步扩大供药企业和药店规模。

附97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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