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梁咏蜀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欧阳丹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晓东、李守正、章宾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梁咏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晓彬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长;
梁晨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瑶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