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决定免去:
王红的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谭炳社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吴长福辞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齐鸿辞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疆立辞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付全忠辞去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晓勇辞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长福为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
王疆立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刘晓勇为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红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