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Ι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2020-01-24 19:17:00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观察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

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Ⅰ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