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记者从南充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3日对接群众举报,称南部县汪家垭街18号肉制品门市部有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
随后,该局滨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该店虽未营业,但在该店仓库内现场查获野鸡10只、猪獾1.5只、果子狸4只。同时,该经营户不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及饲养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对其销售的野生动物制品予以扣留。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认定该批肉制品为野生动物。该经营户涉嫌在疫情期间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目前该案正与南部县森林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查处中。
据悉,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部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据总局有关文件精神,1月23日,与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4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对78家商户、246家超市、4个第三方交易平台中的862个入驻商家、2个企业自营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排查,责令存在相关问题的商户立即全部下架野生动物及有关肉制品。
王华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郭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