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简称《指南》)的通知,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演变情况,四川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策略。
记者从《指南》获悉,按照当前我省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发展态势,全省 以市(州) 为单元,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 局部流行区四类地区。属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的市(州) ,再以县(市、区)为单元,分为四类地区,具体分区由各市(州)界定和动态更新。
其中,无现症病例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后1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散发病例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仅有个别或散发病例;社区暴发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病例明显增多,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且1周内发病率在3/10万—15/10万之间;局部流行区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波及该行政区内五分之四以上的县(市、区) ,1 周内发病 率>15/ 10万。
具体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川办发〔2020〕1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川委厅〔2020〕5号)要求,现制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变化,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
附件: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